【党史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绵竹市历史》之中共绵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建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4-09    

一、接管旧政权

接管旧政权,是彻底打碎国民党反动统治机器,建立巩固人民当家作主新政权的关键环节。1949年12月25日,绵竹和平解放后,解放军尚需向其他未解放地区进军,因此暂离绵竹。由中共地下党组织、起义首领配合地方人士临时组成一个解放工作委员会,以维持社会秩序,防止敌特骚扰破坏,听候上级派员来绵竹接管。12月25日晚上,中共绵竹支部书记周正特意邀请李瑞等共产党员讨论怎样接管政权,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12月26日早晨,周正、李瑞、曾立基三人就启程奔赴绵阳,他们向原绵阳中心县委书记李英汇报了绵竹和平解放的消息和绵竹国民党县政府及驻军122师等通电起义的情况,并请示中心县委安排接管绵竹县政权事宜。李英听取汇报后,带着他们与薛青、张承武、李福魁等接管绵竹县政权的军事代表见了面。  

1950年1月2日,由周正带路,中共川西区绵阳地方委员会派来的薛青、张承武、李福魁、刘津海、郭维彬、白守兆、樊思显、张建义、高向民、王彪、张世德、刘俊规、刘锡正、郝尚光、高荣华、秦存旺16人组成的军事代表组,赴绵竹接管旧政权。周正、薛青、张承武、李福魁等一行于1月3日到达孝泉镇。在镇上稍事休息之后,车队继续前行。为防不测,周正只身先头进城,了解情况。当看到社会秩序良好,一切正常时,即派地下党员李瑞出南门去孝德方向迎接军事代表。代表们驱车开进绵竹城,宿营驻进灵宝观小学(今大西街小学)。李瑞向薛青、张承武汇报了绵竹党组织工作和绵竹的形势。1950年1月4日,军事代表组公函通知国民党县长刘玉杰移交政权。刘玉杰随即带领政府要员到灵宝观小学欢迎薛青、张承武等军事代表,随后办理交接手续,军代表正式接管了绵竹县政权机关。

1950年1月20日,绵阳地委发布《关于如何进行接管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县委根据党的各项城市政策,依靠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团结民主进步人士,采用自上而下行政接管与自下而上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办法,迅速复业、复工,恢复和发展生产,主动解决工人、职员的失业与生活问题。接管顺序按先城市和处于交通要道的乡镇,然后再有重点地接管其他乡镇。对暂时没有力量接管的乡镇,军管会命令原旧机关(乡、镇、保、甲)负责人派代表前去维持治安,保护公共财产,听候交待,并按党的政策进行征粮工作。如有营私舞弊、违背人民政府法令者,定予严惩;如军管会和人民政府派工作人员前往工作,要负责保护他们安全;如能立功赎罪,当予宽大处理。

接管方式主要有五种:1.暂时不接收,只派军事代表前往领导进行支援前线工作。2.先管后接,即先派军事代表前往,把这类单位的工作推动起来,将所有档案全部封存;在工作中发现并接收积极分子组成接管委员会后再进行接管。3.连接带管,即先把印鉴及人事簿册接过来,其他档案、账簿封存后立即开展工作,一边工作一边清点。4.先接后管,即先办交代,然后再管理。5.暂时不接管,即先令其保管好档案及所有财物,待能抽出干部时再行接管。  

薛青等军代表按照上述五种不同的接管方式对县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分别进行了接管:封存国民党县政府印信;清查并接管财政、田粮赋税和档案、公物;通过清查,决定旧政府人员的录用和遣散。

接管政权前,绵阳地委任命薛青为中共绵竹县委书记,张承武为绵竹县县长,李福魁任县委组织部部长。这时县委委员只有三人。军代表到绵竹后并没有成立军管会。接管政权后,高相民任组织干事;樊思显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德任公安局秘书股股长;郭维彬任财政科科长;刘津海任县人民政府秘书长兼民政科科长;刘俊奎任二区区长;张建义任一区区委书记兼区长;郝尚光任四区区长;周正(地下党员)为三区区长,刘锡正任三区副区长;白守兆任七区区长。此外通讯员三人。共计16人,其中党员15人。从此,绵竹人民在中共绵竹县委、绵竹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为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而努力奋斗。

二、中共绵竹县委建立

1950年1月4日,中国共产党绵竹县委正式建立,薛青担任县委书记。周正将中共绵竹地下党组织关系移交中共绵竹县委后,绵竹党组织亦完成了在地下斗争时期的历史使命。县委先在县人民政府礼堂楼上办公,后迁至县政府招待所内(1961年3月迁至大西街81号办公,现在回澜大道中段395号)。中共绵竹县委成立后,一直隶属于中共绵阳地委领导。1950年5月26日,中共绵阳地委组织部通知:“为便于工作起见,各县委可将党的机关名称牌子挂出。”同年7月26日,中共绵阳地委组织部通知:“地委决定,经川西区党委1950年7月9日批准,你县县委委员为薛青、李福魁、王楚材、高唯辰、杨力文,以上五人组成县委会。”此后,陆续任命其他县委会成员。

县委建立后,根据工作需要,陆续成立了中共绵竹县委工作部门。1951年8月29日,经中共绵阳地委批准成立中共绵竹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李福魁、刘津海、杨力文、刘保成四人组成,李福魁任书记。1952年8月,赵发达接任薛青,为绵竹县第二任县委书记。1953年3月3日,按绵阳地委组织部通知:调县委书记赵发达到地委任统战部副部长。郭普年为绵竹县委书记,李福魁任绵竹县委副书记。1953年5月,建立中共绵竹县委统战部。

绵竹解放后,当地残存的国民党杂牌军队和地方山防总队就有近11万人。因此,中共绵竹县委成立后,立即统一组织地下党的同志配合军事代表,一方面接管下属各单位,一方面组织5个工作队去各乡开展工作:深入宣传《约法八章》(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约法八章:保护全体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教机关、体育场所及其它一切公益事业;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国大代表、立法监察委员、参议员、警察人员、区乡镇保甲人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农村的封建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不合理的,应当废除;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不准任意鸣枪,交枪不伤人;发动群众和学生洗刷反动标语,写出新标语;向地主富农征粮;救济贫苦农民和接管乡保政权。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实现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内,县委主要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民主改革和对私改造

1950年6月,县委从各单位抽调53人充实到各工作队开展征粮,帮助组建乡、村农协会。同年11月,全面开展 “四大运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1951年6月,按照川西区土地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开展土地改革。配合农村“四大运动”、土地改革,1951年11月,城市开展了社会民主改革,进行了反封建把头(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勾结地方官府,依靠封建势力,把持一方或某一行业,剥削奴役工人和其他群众、作恶称霸的人)的斗争;在街道居民中进行禁绝烟毒,取缔反动党团、封建会道门组织,收缴不法枪支等斗争。

1953年6月17日,县委总结三年来的工作,认真总结成就及反省存在的缺点,总结包括“四大运动”、推销公债、镇压反革命、土改及土改复查、负担政策、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方面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同时纠正了“任务重、会议集训多、公文报表多、乡村干部兼职多、业务部门强调的中心多、民兵勤务多”等缺点。并找出产生以上缺点的原因:县委集中统一领导不够,作风不深入,研究学习上级政策指示差,对各部门和乡村干部培养和信任不够等所致。

(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县委对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一直抓得很紧。在组织建设方面,按照“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的精神,从1950年9月起开始在区以上机关发展党员。根据西南局(全称“中共中央西南局”,成立于1949年7月,撤销于1954年12月。此后,在1960年10月恢复,1966年10月再次撤销)1951年11月12日关于发展新党员的指示,本着“一般应该是:在工厂方面,先在民主改革较好的工厂发展;农村方面,先在土改已经完成的地区发展”的步骤,县委于1951年12月,给每个土改工作队派去一名党的组织员,负责已完成土改地区党的组织发展工作。从第一期土改的孝德、观鱼、清道、新市、板桥5个乡挑选了建党积极分子50名,送去绵阳地委训练班学习。县委也在1952年办训练班,由中共绵竹县委组织部部长李福魁任班主任,宣传部部长冯海如任副班主任,下设总务股、组织股、宣教股。第一期训练班有东北、西南、玉泉、广济4乡共146名学员,于1952年2月16日开学,至4月3日结束,共47天。截至1953年11月统计,先后举办农村积极分子训练班7期,工人积极分子训练班3期,通过学习,发展党员。同时结合土改复查、扩干会议、机关干部学习,也发展了一批党员,使党的队伍迅速扩大,由解放初的68人,发展到592人,26个乡建立党支部(只清平乡未建),同时在工厂、街道办、机关和企业共建立党支部17个。以后,对各个时期在党的中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通过压担子、给方法,经受锻炼,提高能力,树立威信,并在集中训练地就地发展,使党的组织逐渐扩大。1956年,已有党员3150名,22个乡建立党总支,建立党支部34个。

在思想建设方面,除平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三会一课”和经常性的教育外,每年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力量,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编写党课教材,分片或集中党员学习,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整党整风。1951年11月,分县级机关和参加土改的两个片,先后进行首次整党。主要内容是清理党内“三反”问题。1955年1月,结合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征集补充兵员和备耕等工作,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重点解决组织发展和政权建设中,审查不严,支部领导不强,管理不力,教育不经常,以致党内思想不纯、历史不清、观点模糊、立场不稳、违法乱纪、个别党员蜕化变质等问题。同年5月11日,县委召开会议,就一年来县委在集体领导、党的团结和执行政策、指示与决议等方面,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进行了检查。12至13日,在县委扩大会,县委书记郭普年代表县委作《绵竹县一年来贯彻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的报告》,与会同志经过详细讨论,开展了由下而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956年12月,县委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整风,保证了党组织的纯洁,增强了战斗力,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县委在接管国民党政权,建设新绵竹工作中干部数量不足。随着县委机构的健全,领导干部相当匮乏。因此,县委非常注重干部的使用与培养。

1950年2月,县委对地下党员周正等32人进行登记时,对地下党的外围组织“民协”向礽国等12人、“人民解放促进会”彭向植等11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协进会”5人、“德阳人民解放促进会绵竹第一分会”王家让等13人、“新民主主义同志会”史明照等4人同时进行了登记,并安排其工作。1950年底,除革命老区来的干部、地下党干部和军队干部外,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干部已有158人,从工人、农民中提拔干部60人,留用旧职人员107人,干部总数已达458人,为开展民主改革创造了条件。此后,随着“四大运动”、民主改革和城镇“五反”运动的开展,涌现出的积极分子以及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1953年底,全县有干部1315人。其中军队转业干部56人,老区干部33人,1949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学生14人,地下党干部5人,新参加工作的知识分子405人,新提拔工人干部188人,农民干部480人,留用人员92人,其他42人;从政治面貌上看,共产党员195人,新民主义主义青年团团员375人,非党团人员745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贯彻了“大胆、大量提拔干部”的方针与“德才兼备”的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调训任务;在职提高,以配备副职,用带徒弟的办法提高工作能力;对干部加强理论、党的方针政策、时事和文化学习。1950年2月成立了“学习委员会”,由县长王楚材任主任,公安局长杨力文任副主任,组织全县机关干部政治学习。5月20日正式开学,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参加学习的是党团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干部40余人,历时六天;第二期为一般干部,历时32天。后来形成坚持每天早晨学习的制度。这些做法对提高干部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

1950年1月,按照上级指示,张承武负责组建新的绵竹县人民政府,由张承武任县人民政府县长。5日,在县城祥符寺前广场召开了庆祝绵竹解放暨人民政府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城乡上万群众,起义部队也列队参加。全场四周贴满了“拥护共产党,欢迎解放军”“庆祝绵竹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大幅标语。张承武在大会上宣告,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翻身作了主人。同时,宣传《约法八章》,并重申起义人员的政策。广场上群众热烈欢呼。事后县政府布告周知全县,安定社会秩序。

政府成立后,立即着手对下属机构进行接管和改造,设立新的县政机构,包括:一室:即县政府秘书室;六科:即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司法科(1951年11月,在司法科的基础上,成立绵竹县人民法院)、教育科、武装科(1951年4月,由县人民政府武装科,改建为绵竹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绵阳军分区);四局:即公安局、税务局、邮电局、粮食局;一行:即人民银行绵竹支行,属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地区中心支行领导。

1950年1月30日,中共绵阳地委书记刘文珍、地委委员彭华在写给薛青、张承武的指示信中说,县、区级党政主要干部的配备望即能写出一个意见,经地委批准后即可宣布。县政府中可吸收一些进步民主分子。区级政权决定设立区公所,不叫区政府。

1950年6月17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分设5个区公所,设区长、助理员等行政公职人员,代表县人民政府分别督导、检查全县21个乡镇日常行政工作。其中中城(现剑南镇)、东北、西南3个乡镇为第一区,区公所设中城镇。兴隆、拱星、马尾、九龙、汉旺5乡为第二区,区公所设汉旺。土门、遵道、玉泉、广济4乡为第三区,区公所设土门。清道、板桥、新市、观鱼、孝德5乡为第四区,区公所设清道。五福、富新、绵远、什地4乡为第五区,区公所设富新。7月,县府决定将全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区,分设7个区公所。1953年10月撤销中城镇,成立城关区人民政府。1954年4月撤销城关区,建立城关镇。1955年1月撤销第七区,9月,尚余6个区全部撤销,区公所公职人员县府做了统一安排。

解放初,全县有21个乡镇。1950年6月以前,仍为旧乡保建制,县府派工作队、组分区、乡督导、宣传贯彻执行新解放区的方针政策,利用原乡保甲人员推动各项行政工作。同时,发动农民成立了乡、村(保)农民协会筹委会。各乡村(保)的行政、生产建设领导工作逐渐由农民协会筹委会代替。7月,全县各乡农民代表大会经过选举,成立乡农民协会委员会和村农协分会。乡农民协会设生产建设委员会、武装委员会、妇女委员会、青年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一切权力归农会”,农协会实际上代行乡村行政机构职能。1951年秋至1952年夏,全县各乡土地改革运动先后结束,分别成立了各乡人民政府,结束了由农协会代行行政职能的过渡。

 

中共绵竹市委党史办公室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