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作者:刘菲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1-02-24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应急局获悉,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相关通知要求,我市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知要求,要采取集中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的要求,强化举措,推动《办法》落地落实。要将《办法》的落实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少数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强调,要将《办法》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统筹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形成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推动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市应急局危化股股长李天翔介绍,目前我市在生产的危化企业有13家,带储存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4家。有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4个,三、四级重大危险源2个。为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我市要求相关企业在3月25日前完成包保责任人有关信息填报,4月25日前完成在市应急局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清单制管理,将《办法》的落实纳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同时,我市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运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系统自动捕捉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报警,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形成线上线下监管合力。对于危化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进行监测监控的,未按照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的,未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