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亮点多  更加惠民利民便民
作者:本刊记者 何 菲     来源:     日期:2012-05-02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2年新农合政策有所调整,年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6元,省、市两级财政补助84元,农民个人缴费50元,同时进一步扩大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增加可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种类,加大了惠民、利民、便民力度,深受农民欢迎。
  筹资标准增加,报销比例再提高
  “住了这么多天医院,没想到可以报销这么多钱,家里负担减轻了,新农合交钱不多,但得到的都是实惠。”前段时间,78岁的李仁贞大娘因慢性阻塞性气管炎住院,在市人民医院住了21天,治疗费共花去1万3千余元,因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出院时就报销了8300多元。拿着住院报销款李大娘和女儿是喜笑颜开。当谈起今年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平50元时,李大娘说,“我们全家都要继续参加,我们缴得多,政府补助得更多,我们得到的实惠更多。”
  根据政策调整,我市各镇乡卫生院等市内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调高到90%,市人民医院等市内市级调高到7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调高到50%,绵竹境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调高到45%,同时,将住院封顶线由8万元调整为10万元,提高参合农民在二级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就医的实际住院补偿水平,有效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CT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再增加
  Ⅱ期以上高血压、重症糖尿病(伴两种以上并发症)、风湿性心脏病等11种慢性病患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定额补助从40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肺结核参合门诊病人在市疾控中心归口治疗的,每例定额补偿金额从800元提高到年封顶线1200元,年医疗费用不足1200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实行全额补偿。
  此外,我市二级甲等医院(含二甲医院)参合住院病人确需作CT检查的,按CT总费用的50%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这一举措在切实解决部分参合农民患慢性病无力支付长期治疗、康复所需费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新农合受益面。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再扩大
  家住什地镇的杨大姐身患乳腺癌,前期已花去了3万余元的治疗费用,杨大姐家里平时就靠丈夫一人打工挣钱,孩子正在读高中,家境并不好,3万余元的费用已是她家所有的积蓄。正当杨大姐打算放弃治疗时,村主任给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今年乳腺癌被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她不用再为治疗费用发愁了,杨大姐激动地说:“这个惠民政策,真真实实为我们考虑到了!”
  今年,我市在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病种及其他癌症、尿毒症等15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达到20种,真正做到让重大疾病参合农民敢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有力地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