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拉开序幕
作者:叶汶 李睿
来源:
日期:2012-05-02
本刊消息 杨某,2011年因交通肇事被判处缓刑释放后,被纳入孝德镇社区矫正。但杨某以生活困难,需打工赚钱为由,不服管教,既不定期向司法所汇报思想、活动情况,也不参加法律规定的教育学习。4月26日,市检察院检察官在监督检查孝德镇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杨某动之以情,晓知以理,讲清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权利和义务,若因违反法律法规,将被撤销缓刑进行收监。经过耐心教育后,杨某表示以后一定自觉服从管理,按期报到汇报思想和活动情况,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好公民。
据介绍,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市检察院依托派驻基层检察室平台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从4月底至6月中旬,将在全市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在当天的检查中,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工作台帐资料,与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运作情况;特别对监管档案是否健全,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思想汇报材料是否真实,监外执行人员外出是否按规定请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