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与环境整治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作者:本刊记者 肖勋     来源:     日期:2012-04-24    
人人参与环境整治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活动侧记
  4月20日,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在绵竹广场启动,就《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集中宣传。该活动的启动对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打造城市新名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是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属于创新性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共八章74条,主要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责任区制度、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考核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总结三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工作加以概括总结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规定。
  街道平坦宽阔,花草树木绿叶婆娑,人行道平整洁净,农贸市场内乱搭乱建现象几乎绝迹。乡村院落整齐干净,乡村道路平坦整洁,大小沟渠宽敞通畅……我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以来,绵竹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宣传现场,宣传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并通过给过往市民发放卫生与健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资料以及环保袋等相关环保物品,使市民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我今天拿了很多资料,准备回去在小区里宣传一下,动员更多的人爱护卫生,保护环境,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来。”家住瑞祥路的邹隆泉大爷对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绩是大加赞扬。
  王大爷拿了一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单坐在广场上认真地研究起来。他告诉记者,这个条例制定得太好了,太及时了,尤其是条例中明令禁止了在城镇道路、建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等不文明现象。“这样就能有效杜绝‘牛皮癣’了。”
  据悉,此次活动既是对我市过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展示,又是对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次全民总动员。旨在以广场集中宣传的形式,提高市民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参与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