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服务监督卡 乘客可拒付打车费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2-04-23
本刊消息 近日,市出租办对全市所有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关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全市所有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学习4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令》2011年第13号文件。文件明确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议价行为处罚条例。据了解,本次培训结束后,市出租办对考试合格的司机颁发服务监督卡。以后市民乘坐出租车要是发现驾驶员没有监督卡可以拒付车费。
市出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出租车已基本完成新车更换工作,新车及其统一的内部硬件配置消除了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在,市出租办正为全市所有出租汽车及其从业人员注册建立档案,发放服务监督卡,以此促使司机的行业意识不断提高,督促司机安全驾驶,用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