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作者:刘菲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08-05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绵竹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此次三年行动计划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将重点深入推进实施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个专题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5个专项整治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住房建设)整治、校园安全整治、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商贸流通领域(专业市场、商超超市等)安全专项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5月至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要求高新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2021年全年为集中攻坚阶段,要求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022年全年为巩固提升阶段,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为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三年行动”将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的监管方式。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