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可以申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了
作者:张娟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08-03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积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拓宽以工代训政策补贴范围,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大力开展以工代训,确保贫困劳动者就业稳定、收入增长。

以工代训是企业根据技能培训和稳定岗位的需求,面向新吸纳劳动者或在岗职工开展的以岗位工作代替技能培训的一种灵活培训形式,是促进企业用工队伍稳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等;我市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均可以申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此外,原有“以工代训”政策不变。

申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企业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要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时,以工代训人员应为参保职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参训天数发放。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以工代训’政策的实施是促进贫困劳动力高效就业,同时提升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政策惠及面广,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政策宣传,真正使各类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