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大检查
作者:刘菲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07-17    

从7月10日起至10月10日 分三个阶段进行

 

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从7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大检查。

据介绍,此次大检查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方面的风险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整治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

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自查自改和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0日至7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7月21日至8月31日为督促检查阶段。要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和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经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持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对整治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一般事故,市安委会将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9月1日至10月1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系统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灾害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和重大灾害隐患点进行跟踪复查。市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检查组,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作开展及职责履行情况,并延伸抽查部分企事业单位,全力确保国庆节前后安全形势平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