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06-23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映琪主持召开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善勇、叶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波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麒麟,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黄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阳波,市政协副主席陈剑,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三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酒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培养一批具有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和审判团队;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努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市人民检察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主体作用,努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扩大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部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绵竹生态环境局、市酒类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紫岩街道工委、剑南街道工委主任,富新镇、新市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