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参合农民注射用狂犬疫苗费用报销
作者:王 勇     来源:     日期:2012-04-05    

  本刊消息 为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在我市的蔓延和传播,针对我市贫困农民因在犬伤暴露后无力支付狂犬疫苗费用而罹患狂犬病的问题,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决定我市在今年4月1日实行参合农民注射用狂犬疫苗费用报销。
  据了解,参合农民在接种点规范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可凭接种疫苗发票、新农合参合证复印件及由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犬咬伤注射狂犬疫苗证明》在注射单位新农合报销处报销260元疫苗费。最大程度的降低接种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