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作者:本刊记者 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2-03-05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效和施工技术水平,减少噪音、扬尘和废水污染。近日,市住建局发文就我市市域内依法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做出明确要求。
文件要求从2012年2月1日起,全市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把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之一,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把使用预拌砂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之一。依法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后,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推动散装水泥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