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本月起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9-03-11
本刊消息 3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减税降费工作部署,切实推进供给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负担,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日前,由德阳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通知规定,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7%降低至6%,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9%降低至8%。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期间,参保人员待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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