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唐妮
来源:
日期:2018-09-06
本刊消息 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它不仅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是帮助群众早日告别蜗居陋巷,实现安居美梦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从2013年到2017年,我市累计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6043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770户,城中村改造2826户,老旧住宅小区小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1447户。 据市住建局总工程师胡洪介绍,2018年,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确定市金申公司为承接主体,取得建设银行贷款3.1亿元和农发行贷款8亿元,分别用于2018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和马尾河城区段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川润公司职工宿舍危旧房改造项目共计改造7幢208户,改造房屋建筑面积为12421.08㎡,目前已全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完成房屋搬迁工作,发放安置补偿金及其他费用5509.00万元;新市镇花园三期城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共计改造218户,建设安置房290套,建筑面积28500㎡,正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预计于2018年11月底开工建设。此外,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会战”重点项目,市住建局将中心广场改造、城北湿地公园和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项目中符合棚改政策的房屋搬迁部分纳入我市2018年至2020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范围,2018年计划改造1535户,改造房屋面积589977.8㎡,共计投资102225.83万元,现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胡洪说,今后我市将根据棚户区项目改造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规划技术指标,调动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从采取购买棚改服务或招商方式确定前期投资单位,解决前期安置补偿费用,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