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公正执法维民权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陈智 王志英     来源:     日期:2012-02-09    
   本刊消息 近日,绵竹一市民激动地将写有“严格执法为天下苍生,火眼金睛平冤纠错案”字样的锦旗送到绵竹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并握住检察官的手连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什邡市的袁某和我市的肖某本是生意伙伴,袁某给肖某送鸭子,肖某加工成板鸭出售。2011年5月20日上午,两人因为生意账目结算问题发生争吵反目成仇,肖某儿子和吴某大打出手。在打斗过程中,肖某儿子用啤酒瓶、火砖等砸打袁某的头部,并用打碎的啤酒瓶戳向袁某的面庞,导致袁某头破血流。此案经有关机关侦破鉴定,袁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并以肖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向绵竹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绵竹检察院在审查办理该案时发现,虽然被告人肖某对有关机关的重伤鉴定结论无异议,但是受害人袁某伤口长度低于10厘米,不符合重伤标准,应为轻伤,并且其已经获得相关赔偿。
   一个重伤,一个轻伤,看似一字之差,但是对被告人的处罚轻重却迥然不同。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轻伤,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为了保护有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绵竹检察院遂按法定程序,向该院法医提请复核。
   经过法医文证审查,该院将受害人袁某受伤程度结论纠正为轻伤。最后,该院以肖某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向绵竹市人民法院起诉,并获得法院支持。被告人受到了公正、公平的处罚,因此有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