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别担心 失业保险金等你申领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7-12-15    

本刊消息 绝大多数人需要靠工作来满足衣食住行,给家人安稳的环境,但总有些人不幸失去了工作,沦为“困难户”。一旦失业,又该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呢?能领多长时间?享受哪些待遇呢?对此,记者向市就业局进行了咨询。

市就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目前,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现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80元,计发比例调整后,全市月失业保险金从966元增加到1104元,月增138元。新标准差额部分将陆续发放到失业人员账户。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以下政策: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参加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四是选择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