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申请公租房
作者:本刊记者 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1-12-22    

  日前,市民陈先生致电本刊热线(6209581)称,自己是东北镇城镇户口无房家庭,询问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以及目前我市今年新建公租房何时能够申请?本刊记者就此前往市住建局进行了了解。
  据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胡洪介绍,今年我市新建400套公租房已于10月30日在苏绵大道二号桥旁开工建设,目前基础工程已完工,预计明年7月底完工。房屋完工后可开始申请,具体申请时间将会以公告的形式在社区、乡镇进行通知。根据《绵竹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的城镇家庭。
  公租房具体申请条件为:1.户籍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内,且无房居住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长期居住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其原租住的公房、企事业单位临时宿舍因城市规划、改造拆迁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毁损,现无房可住的家庭。经审查,符合申请登记公共租赁房条件的,根据房源实际情况,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编制配租方案经公示后进行公开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那么,申请公租房时应具备哪些申报资料?胡洪告诉记者,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绵竹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拆迁安置的应提供拆迁协议书、租住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公房的,应提供已解除原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原破产、解体、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