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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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11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 通常是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什么是滑坡? 滑坡是指坡地的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一般由降雨、河流冲刷、地震、融雪等自然因素引起。近年来,由于斜坡前缘切坡、后缘弃土加载、庄稼灌溉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比例明显增加。在农村,滑坡俗称“地滑”、“走山”、“垮山”和“山剥皮”等。 滑坡是怎样孕育形成的?一般滑坡从孕育到形成要经历开裂、蠕变、滑动、稳定四个阶段。 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滑坡? 滑坡一般发生在顺层斜坡,倾斜岩体比较破碎、山势起伏较大、植被覆盖较差的地区。频繁进行工程建设的山地丘陵地区,农村切坡建房地区,也是滑坡多发区;地震导致灾区山体松动、岩体破碎,在余震或暴雨作用下,容易发生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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