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享受人群 大学生创业再迎利好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7-05-27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德阳市出台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以往的基础上,扩大了大学生创业补贴享受人群,将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纳入了创业扶持范围。

  多渠道促大学生就业

  据悉,2014年,德阳市曾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文件,此次《办法》是在该文件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给予更多支持。

  为提升大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办法》,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从原来的毕业年度大学生扩展到所有在校大学生。“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毕业时除拿到毕业证外,还可以拿到职业资格证书。

  在落实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方面,手续更加便捷。《办法》规定,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批发放权限下放到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德阳市辖区内省属高校、民办高校毕业年度大学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由各高校向所在地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办法》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以前统一都是800元,调整后的生活补贴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外,在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加强对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等方面与以前的政策基本不变。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为拓宽创业扶持范围,《办法》将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大学生在我市创办企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贴息。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办法》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请认定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完善培训内容,突出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以及创办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调整培训方式,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