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严格贯彻执行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作者:王平     来源:     日期:2017-03-28    

  本刊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帮助全市相关企业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该标准,3月24日,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召开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宣传贯彻会。全市食品、养殖等200余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2017年1月1日《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我市为岷江、沱江流域的重点控制区域之一。该标准的实施对控制城市和工农业污染物的排放,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为全市科学保护水资源提供了依据。

  培训会上,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环保局、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立足绵竹实际,分别对该标准的最新政策、适用范围、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水污染物监测要求等标准文本内容进行了解读。对目前绵竹环境形势、水污染现状以及养殖业、工业防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会议要求,涉及企业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仔细研读标准文本内容,明确自身保护水环境的责任,严格按照标准文本内容,加强水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