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技能人才可申领培训补贴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7-02-17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凡我市境内企业职工和我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通过到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定点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经企业自行培养,或经本人自学,并经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取得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养,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高级技师,均可申领相应的培训补贴。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资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政府负担部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对象一次性培训补贴:甲类职业(工种)高级工2200元/人、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0元/人;乙类职业(工种)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0元/人。同时,参加同一技能等级(项目)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的申报方式为,凡符合培训补贴对象的人员,分别由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按照以下方式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市属及以上企业向德阳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其余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劳动者个人向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职工个人参加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申报培训补贴。企业组织职工到培训基地参加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或企业自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企业统一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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