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 我市1.6万余名残疾人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7-01-23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持证残疾人保障水平,减轻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完善残疾人常态化社会保障体系,自2016年起,我市为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市共1.6万余名持证残疾人受益。

  为生活加道“防护锁”

  为了减轻残疾人因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经济负担,2016年4月,我市制定出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试行)办法》,由市残联联合人保财险绵竹支公司、中国人寿绵竹支公司推出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残疾人日常的生产、生活再加一道“防护锁”。

  谈起政府“买单”意外伤害险,家住土门镇长白村的王洪兰一家很是感激。王洪兰系肢体二级残疾,老公黄伯华是一名肢体三级残疾人。2016年6月王洪兰挪动家中桌椅时不慎摔倒致右股骨骨折,医疗费花去4000余元。在新农合报销2000余元后,人寿绵竹支公司的1700元意外险赔付金也快速到账。“这政策好,对我们家来说起了大作用,解急难了。”

  “政府为残疾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很有必要。”市残联理事长代敏告诉记者,“在原有的残疾人就业保险、低保等基础上,为残疾人家庭的日常生产、生活再加上一道锁,这也是为了鼓励残疾人勇敢地走出家门,增加他们的就业信心,真正做好做实助残惠残工作。”

  赔付金总额已达1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持证残疾人1.6万余名。根据《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被纳入参保范围,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据悉,我市残疾人意外伤害险主要包括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交通意外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住院津贴四个部分,其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及残疾(自身残疾除外),最高可获得4万元的赔付金;遭受交通意外(驾乘火车、驾乘轮船、驾乘飞机)导致身故及残疾的,最高可获3万元的赔付金;由医疗费用产生的保险金额,对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实行无免赔额,按90%报销,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将扣除100元免赔额,报销比例达80%,最高可赔付3000元;同时实行意外住院津贴,按30元每人每天进行补贴,一年内最多给付90天。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可在10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保由人保财险绵竹支公司和中国人寿绵竹支公司统一负责办理承保手续,与镇乡签订保险服务协议和提供总保单,再由相关工作人员将保险服务卡送到每位参保残疾人手中。

  据统计,合同生效以来,全市因意外伤害得到保险公司资金赔付的被保险人共15人次,赔付金总额达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