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起,全市在建工程全部停止施工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7-01-20
本刊消息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避免因工程款结算不及时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月2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停止施工。 《通知》要求,停工期间,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和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做好民工返乡工作。各施工企业还要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并安排好相应值班人员,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市住建局质安站备案。 《通知》还要求,市重点工程和个别情况特殊的工程项目需继续施工的,由建设单位申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停工。 据悉,建筑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2月6日(正月初十),开工时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在停工期间,市住建局质安站将组织人员对在建工程是否按时停工进行检查,市民若发现在停工期间有在建工程继续施工现象,可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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