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并吸纳就业人员该如何申请奖励?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6-11-22
本刊消息 “听说高校毕业生创业后吸纳了就业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是不是真的?如果真的可以申请奖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近日,有市民打进本刊新闻热线(6209581)咨询以上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其回应称,高校毕业生创业并吸纳了就业人员,的确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绵竹境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办实体,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享受一次性1至5万元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那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该向哪里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向创业实体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时,应提供《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毕业证(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学生证,不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政登记证、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和银行账户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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