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作者:何菲 刘菲
来源:
日期:2016-11-07
持有人可享受12项基本公共服务和8项便利 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升 据了解,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在绵竹,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12项基本公共服务和8项便利,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升。其中12项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待遇等。8项便利包括了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居住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办理乘车优待手续,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根据规定,16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由本人申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实行“人来办理,人走注销”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实行“人来办证,人走注销”的原则,居住证申领人在全省范围内只允许持有一个有效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离开所在城市时,应主动到原办证机构进行注销。此外,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在居住地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若居住证到期未进行签注的,警方办证平台将自动进行注销。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居住证虽未到期,但持证人已未在辖区实际居住或已死亡,警方也将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全市近4000名外来人口的暂住证将‘变’成居住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周毅介绍,同时我市公安机关也将切实做好居住证申领、制作、发放、签注等工作,让群众方便快捷申领居住证,确保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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