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不再审批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8-11    

  本刊消息 8月8日,记者从市卫计局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让群众享受到更完备、更优质的服务。《意见》指出,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

  生育登记可网上办理

  据市卫计局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股股长张加英介绍,以往,夫妻生育一孩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方可接受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生育二孩,则需通过再生育审批办理《生育证》。新出台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我市主管部门对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将及时主动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

  那么,市民应该怎样办理生育登记呢?张加英告诉记者,市民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登记,或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也可登记。市民还可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填写生育登记表格完成登记。

  同时,张加英表示,《意见》指出,对政策调整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在养老保险等方面不再予以倾斜。

  对政策外多孩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张加英告诉记者,《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政策外生育多孩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对不依法缴纳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生育多孩的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