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记者 王虹     来源:     日期:2018-11-01    
  本刊消息   11月3日上午,我市召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副市长张滔及市级各相关部门、各镇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普惠型、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我市已纳入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我市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具有绵竹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以及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已在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以及在个体从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体从业人员及其它人员。据悉,按照部署和要求,全市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到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年满60周岁人员的登记、参保、退休审批、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2012年6月30日前全市参保率达到50%;2012年12月31日前全市参保率达到80%。
  市领导在会上强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保基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开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事、好事、喜事。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不断提高全民幸福指数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监管,抓好资格审查,强化考核督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张滔就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镇乡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