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购房补贴多项利好优惠政策出台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6-05-26
本刊消息 5月2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为巩固去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向好发展的态势,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在绵竹市城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将继续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同时,《意见》还出台了多项利好优惠政策。 农村户口购房再补3000元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出台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意见》中,继续保持了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每套房屋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其中,对农村户口居民购房的,另再给予每套3000元的补助。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 《意见》明确,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住房公积金使用放宽 《意见》指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享有5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取消对异地贷款职工户籍限制;开通二手房直贷业务,二手房评估费继续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居民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购房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求的贷款申请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有效服务,积极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好面临的各种困难,促进房地产企业稳步发展和转型升级。其中包括取消户型限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支持鼓励房地产企业“走出去”开展房地产销售活动、补贴有关展销活动展位费等。 据了解,自去年8月10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后,一系列利好政策刺激了房地产市场发展。据统计,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2233套,同比增长49.87%,销售面积192883.1平方米,同比增长19.88%;销售额62509.11万元,同比增长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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