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6-05-04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广大残疾人的意外伤害规避能力,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我市从今年起逐步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据了解,制度将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纳入其中,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承保公司将积极参与“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派出一支年轻的、学历高的人员进入“量服”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以“增值服务”的方式推动“量服”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承保公司正与各镇(乡)人民政府陆续签订承保协议,市残联按要求将保险费用拨付给各镇乡,确保全市16000余名持证残疾人全部进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