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助推棚改火爆签约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6-04-22    

  截至4月20日,55户居民签订了改造安置补偿协议


  本刊消息 “有这么好的政策,还等什么呢?早点签订协议,早点领到补偿款。”4月19日,家住小南街42号宏泰商住楼1栋2单元的代素华在与社区干部核对相关数据后,认真地在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代素华家的房屋面积为122.37平方米,房龄已有20多年,因居住环境较差,老俩口和儿子一家早就买房搬到了新城区居住。此次棚户区改造,代素华家的房子也在其中,一家人一番商议,最终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而根据我市棚户区货币补偿安置政策,加上奖励补助等,代素华的这套房子可拿到41.7万元。代素华告诉记者,老房子房龄长、居住环境差,如今政府实施棚改改善居住环境,大家都很支持。

  从4月12日起,小南街和代家巷改造区域正式进入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阶段。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两个片区共涉及改造业主652户,截至4月20日,已有55户签订了改造安置补偿协议。

  记者了解到,根据棚改相关规定,自通知棚改业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业主在60日内提前20日以上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可获得提前签约奖励。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业主在20日之内(含20日)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1.0万元/户的奖励;业主在20日—40日以内(含40日)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0.6万元/户的奖励;40日以上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业主在20日之内(含20日)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0.5万元/户的奖励;业主在20日—40日以内(含40日)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0.3万元/户的奖励;40日以上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据悉,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间将截止到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