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正式执行阶梯水价气价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6-01-07    

  本刊消息 1月5日,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方案正式开始执行。此外,按照省发改委要求,结合我市燃气公司及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惯例,此次方案中,我市阶梯水价的计价周期以三个月为单位,阶梯气价则以年为单位。

  按照方案,新的阶梯水价和气价的实施范围是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水价、气价走阶梯,多数家庭不增支

  方案显示,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级水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每户每月15-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过第二级用水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其中,第一级水价为现行居民水价1.2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1.8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3.6元/立方米。三级价格的比价关系为1:1.5:3。

  阶梯气量方面,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年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420-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其中,中民燃气、汉旺天然气及全新燃气、鑫新燃气的第一档气价为1.71元/立方米,华能燃气为1.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中民燃气、汉旺天然气、全新燃气及鑫新燃气为2.05元/立方米,华能燃气为2.1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中民燃气、汉旺天然气、全新燃气及鑫新燃气为2.57元/立方米,华能燃气为2.70元/立方米。三级价格的比价关系为1:1.2:1.5。

  阶梯水价、气价的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均为4人,但多人口用户可凭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向供水、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用水方面每增加一人,可申请每月增加水量3立方米;用气方面每增加一人,则在第一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84立方米/年(7方/月),在第二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60立方米/年(5方/月)计量。

  合表用户暂缓执行

  此外,对合表居民用户及国家规定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规定,其用水、用气价格按比价关系定价。其中,用水价格按与第一级水价1:1.2的比价制定,核定为1.44元/立方米;用气价格按与第一级气价1:1.1的比价制定,中民燃气、汉旺天然气、全新燃气、鑫新燃气核定为1.88元/立方米,华能燃气核定为1.98元/立方米。

  本次建立阶梯水价、气价制度时,合表居民用户暂缓执行比价价格,其用水、用气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待下一次居民生活用气、用水价格调整时,再按比价关系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