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户多残家庭每月可获补助80元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5-09-06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前,我市出台了《绵竹市长期瘫痪在床的一级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办法(试行)》,决定建立长期瘫痪在床的一级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制度。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对长期瘫痪在床的一级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实施生活救助。 据了解,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绵竹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其中一名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或属于长期瘫痪在床的一级残疾人家庭(瘫痪时间不低于半年,且生活不能自理)。补助对象不含下列人员: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社会性养老待遇和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标准是:以残疾人家庭户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按80元/月/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不记入残疾人家庭收入)。申请审批程序分别是申请、初审、公示、审定、复核,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批两次。 此项政策是我市继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切实改善一户多残和长期瘫痪在床的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促进残健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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