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5-08-18    

 

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城市每人每月420元,农村每人每月250元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从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调整幅度为16.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0元,调整幅度为30.4%。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规范管理、保障有力、救助及时”的方针,着力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审批发放程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城乡低保救助保障工作。此次低保调整,全市共有低保28992户、35655人从中受益,其中城市低保10987户、16719人,农村低保18005户、189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