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三个条件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5-06-05
本刊消息 在我市,有些市民因一些原因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失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失业人员的生活。那么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据了解,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同时,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分为以下几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目前,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即为每月875元。 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果属于主动辞职,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此,人社部门提醒大家,一旦被动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要尽快去社区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错过申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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