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我市开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
作者:本刊记者 周静 文/图
来源:
日期:2011-05-18
本刊消息 “你好,请将汽车靠右停放,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配合我们检查!”“请对着酒精检测仪进行深呼吸。”5月16日晚上,记者在我市回澜大道、飞云街城中派出所、绵汉路新城、德阿路江苏工业园等四个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点看到,身着制服、手持酒精检测仪的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接受检查的驾驶员都能配合交警检查,整个现场看起来井然有序。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按照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5月16日晚7点至11点,我市交警大队与什邡交警大队通过交叉执法的方式分别在回澜大道、飞云街、汉旺新城、江苏工业园等四处设立酒驾整治点,对驾驶员酒后驾驶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当天晚上7点,在市交警大队教导员刘利全的率领下,来自绵竹、什邡的36名交警分赴回澜大道、飞云街、汉旺新城、江苏工业园四个卡点对过往车辆展开检查。整个检查过程中,绝大部分司机对5月1日起修改后的“醉驾入刑”政策都有所了解,基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8:30,在飞云街城中派出所处,一辆川F×××××的现代越野车进入交警视线,该车司机按照交警手势靠右停下接受检查。经过现场检测,该司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6毫克,属于酒后驾车。按照相关规定,这名王姓司机被处以扣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该司机对交警处罚没有异议,并表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今后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8点50分,在回澜大道卡点,驾驶川FCU×××汽车的司机被检测出酒精含量为77.7毫克,与醉驾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酒精含量相比仅差2.3毫克,这位险些成为绵竹首位“醉驾入刑”的“幸运”司机表示今后开车绝不沾酒杯。 检查活动一直持续到深夜11点,当晚,共查处车辆495辆,暂扣驾驶证3个,查获饮酒驾驶3起,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据市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长期对酒驾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后驾车,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