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如何申领?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5-03-17
购买失业养老保险满一年 失去工作 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办理 带着疑问,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申请条件有:一是已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此外,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一是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供证明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1份(加盖鲜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职工证明书》1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职工个人缴费登记卡》1份并填写完整、失业人员本人的职工档案或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及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农民工,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失业人员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1份,且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两份。 若以上条件都满足,资料都备齐,即可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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