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为75元
作者:彭嘉乐     来源:     日期:2015-02-05    


四川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为75元
    惠及我市7.6万人
    本刊消息 2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含四川省自行调整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
    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1年试点运行以来,已覆盖全市19.9余万人。截至目前,领取养老待遇的人数达到7.6万人。据悉,2月10日前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足额发放,我市7.6万人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