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胡洪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5-01-30    

  政府主导 居民自愿 企业参与 市场运作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胡洪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


  本刊消息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安居问题。2014年12月31日,我市出台了《绵竹市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管理办法》,将在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那么,《办法》中有哪些重要政策信息,我们又应该如何理解?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胡洪,就《办法》进行全方位解读,以帮助市民加强了解。

  记者:如何理解“本办法适用于绵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胡洪: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城市棚户区包括60、70年代低矮平房、使用年限久、基础设施配套落后(无排水、天然气、绿化等)、居住条件差的成片区域。危旧房是指零星分散危旧房或因灾受损无法达到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零散或独幢C、D级灾损房屋。

  记者:如何理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组织形式为:政府主导、居民自愿、企业参与、市场运作”?

  胡洪:政府主导是指规划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综合利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适当增加区域承载能力,组织并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居民自愿是指区域住户自愿改造,并按照相关政策统一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和按时搬迁;企业参与是指工矿棚户区企业自行改造;市场运作由业主按照拟定的程序择优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记者:如何理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要充分尊重改造区域全体业主意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合规”?

  胡洪:所谓“公开、公平、公正”是指安置补偿政策公开透明,安置补偿标准全市一致,业主自愿选择安置方式一致(选择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