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
分级诊疗 小病不挤大医院
本刊消息 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与全省同步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为加快建立适合绵竹实际,更加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日前,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我市在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的同时,将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到2015年底,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达到90%以上。
按疾病轻重缓急 实施分级诊疗
1月12日,记者走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在各病区的显要位置,张贴着开展分级诊疗的通知及相关流程。和一些乡镇卫生院相比,前来就诊的患者仍然很多。“实施分级诊疗,正是为了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这个问题。”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李云波认为,“看病住院崇尚大医院”,是不少患者的下意识选择,这种倾向在城市更加突出。
据介绍,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点任务。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将按照病症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诊疗,达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首诊,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的目的。李云波说,建立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让病人分散到合适的医院就诊,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有利于医生对病情的准确判断和诊治。比如,一些重病、大病可以到大医院就医,而一些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在普通医院就可以治好。
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拉开报销差距
据了解,我市确定的基层首诊医院为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根据要求,在实施双向转诊过程中,当患者疾病得到治疗,处于康复期的时候,也应该从上一级医院转至下一级医院继续治疗。
为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将通过“资源下沉”、“医保杠杆”等措施,从政策上引导居民根据病情的需要,实行分级诊疗。
如在“医保杠杆”中,新农合政策方面,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除危、急、重病人外,2014年底前的,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在原报销政策的基础上下调10%进行报销,但从2015年元月起,按原报销政策的50%进行报销。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从上一级医院转到下一级医院住院的,在下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从三级医院转二级医院的提高3个百分点,从三级、二级医院转一级或未定级医院的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合)人员从下一级医院转到上一级医院的,在上一级医院的住院起付金额只计算两个医院的差额部分;参保(合)人员从上一级医院转到下一级医院的,在下一级医院的医疗费用报销不再计收起付金额。对病情治疗需要、绵竹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条件受限需转县域外医院治疗的,除急救外原则上根据病情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按规定转出。
李云波认为,通过实施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缩短患者在大医院的住院治疗时间,节约患者的费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基层医院的业务量,促进基层医院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让大医院的专家潜心治疗疑难病症、开展科研活动。
多项措施 提升基层医院诊疗水平
我市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让不少市民表示担心:基层医院能否看好病?为此,李云波表示,提升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和业务能力,也是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从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提升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为实现分级诊疗制度中基层首诊的核心,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员增量提质。加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同时通过对农村进行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学历提升、转岗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全面落实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远程医疗,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活动;建立契约服务制度。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改革,加快推行社区(乡、村)医生与居民建立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