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 甲类门诊特殊疾病由医院前端结算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01-09    

  解决参保者资金垫支和报销麻烦

  本刊消息 1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为方便甲类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简化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和报销程序,减轻参保人员垫付压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甲类门诊特殊疾病将在定点医院实行前端认定和结算。即参保人在定点医院直接认定,及时报销医疗费用,减少个人垫支。

  据悉,甲类特殊疾病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灾难性疾病。这类疾病一般治疗时间长,且花费大,给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以往,患者要认定此类疾病需要在其出院后,凭相关单据由单位经办人向医保机构认定后再申请报销,这就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给患者带来巨大垫付压力。

  为方便这类患者就医,今年1月起,凡属于甲类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将由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由医院直接认定,将认定流程前置,患者就可及时享受医保报销。

  另外,我市目前甲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和定点医疗机构是市人民医院。结算中,参保人员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由认定机构初审,符合条件的再经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医保机构确认后,患者便可享受甲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