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大病保险一年 城乡居民获赔330余万元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12-18
本刊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自去年12月德阳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已有32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今年1至11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赔付923人次,理赔金额达330.88万元。 据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再交任何费用和办理任何手续。保险承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年度保单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8000-20000元的按照55%赔付,20001-100000元的按照65%赔付,100000元以上的按照85%赔付,具体赔付金额按比例额分段计算,不设封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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