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严格依宪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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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2-05
弘扬宪法精神 严格依宪行政 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是全国各族人民、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各种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明确地传递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根据宪法的规定,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国家经济事务和社会活动,维护人民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政府担负着大量行政事务,对经济和社会活动实施行政管理,宪法之于政府,即是水之源、木之本。宪法规定政府的基本职能和基本活动方式,政府的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法开展、依法履职、接受监督,不得逾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红线。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依宪行政。 多年来,我们逐步从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变,从人治治理逐步走向法治治理。具体到我市,我们建立并落实了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一期政府常务会都深入学习一个法律专题;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的重要政策、作出的重大决定都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政府决策过程;建立并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会民生事项,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努力做到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透明化。 回首过往,我们面对繁重任务和严峻形势,始终沉稳笃定,克难而行,努力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以深化改革为抓手,促进经济增长,增强民生保障,全面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但毋庸讳言,政府权力行使的方式、程序与宪法的规范精神还有一定距离,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还有诸多不适应的地方,个别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个别现象,不仅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破坏了宪法的最高权威。 我们必须在宪法的指引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的关系,更加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完善规范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务实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 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都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坚定不移地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执行宪法、维护宪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宪政意识,更深入地熟悉和掌握宪法的主要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无论是作出行政决策,还是开展行政执法,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决不允许有恣意行政、滥用权力、损害宪法权威与尊严的行为存在。要广泛地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融于整个社会生活之中。要扎扎实实落实宪法的精神实质,坚持执政为民,真正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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