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解读之一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0-20    

  1、《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什么时候制定和实施的?

  答:《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4年5月26日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2、《办法》的特点有哪些?

  答:《办法》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真正实现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治理,变部门单打独斗为社会齐抓共管,这是《办法》区别以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最大特色。

  3、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是否涉及个人隐私?

  答:《办法》所称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滞留)信息。简单来说,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只需要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或从业地址即可,不涉及更多个人隐私。

  4、哪些人和单位是流动人口信息申报主体?

  答:《办法》明确了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和场所、出租房屋业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服务性营业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6类主体负责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流动人口本人只须向出租房主和留宿、聘用的单位场所等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上门采集、核实,无须主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