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价” 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作者: 本刊记者 王平     来源:     日期:2011-04-13    
       4月1日,孝德镇年画村的王女士在清道红十字医院就诊重感冒,当天医生给她开了3道药和3瓶输液的液体。在取药时,药房工作人员对她说:“要是在4月1日前,你这么多药物,需要60元,现在镇乡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你今天的药品费只要40多元。”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镇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而在当日全省的镇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同样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基本用药实行零差价。这一举措的目的是更大程度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早在今年3月22日,市医改领导小组就对我市近期医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就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在2011年4月1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镇乡中心卫生院逐级申报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余镇乡卫生院不得再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今年内镇乡卫生院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对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工作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2011年4月1日起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用药实行零差价有24个镇乡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工作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工作站。这项工作从今年初就开始试运行,从4月1日开始正式全部实施。据悉,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目录共481种,基本满足群众常见病的用药。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全部由省上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用药品种,统一配送。
       据卫生部门初略估计,实行这一制度后,我市的所有镇乡卫生院一年总收入减少3000多万元。而国家、省、市、县的财政补贴按照镇乡当地人数人均每年总共10.5元,全市总共仅补500万元左右。
       4月1日,记者在什地镇卫生院看到,该院大楼前方悬挂了书有“切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红底白字标语。在取药窗口,一张通知《药品价格公式栏》上写到,“接绵竹市医改办通知,我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
       什地镇卫生院一名医生对记者说,实行这一制度后,镇乡卫生院的用药品种受到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对患者就近就医带来一定影响,可能会增加市级医疗机构的患者人数。什地镇卫生院院长黄俊告诉记者,推行这一制度后,医院收入减少,医院方不能提供给医疗技术人员很好的报酬,目前全院已经有3名技术骨干离开镇卫生院。
       市卫生局局长杜显斌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确保这一惠民政策长久持续下去,上级补偿政策要严格落实到位,市本级补偿要严格按政策落实到位,并提前预拨,才能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要保证医改顺利进行,保证卫生事业稳步发展,经费保障最终财政要兜底,确保对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推行新的运行机制,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长久地坚持下去。
       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中指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投入渠道和补偿方式。同时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
       而四川省办公厅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中指出,政府应该承担政府兴办的镇乡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费。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