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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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0-09
(一)宣传发动及网上报名。8月5日前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初审初检。8月15日前,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和初审初检。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三)体格检查。8月25日前,各市(州)征办在本地区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四)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征办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五)政治考核。8月31前,各县(市、区)征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 (六)审定新兵。9月5日前,各市(州)征办按照省征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各县(市、区)征办办理批准入伍相关手续。 (七)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9月25日前)。对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在省、市、县征办营院外醒目处分阶段张榜公示。新兵交接由省征办统一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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