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1199人次获大病医疗救助
作者:记者 何菲     来源:     日期:2014-07-24    

  编者按:今年,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将继续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涉及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它们承载着绵竹市民的热切期盼。半年过去了,“十件实事”进展如何?本刊特推出《十件实事进行时》,敬请关注。


  上半年我市1199人次获大病医疗救助

  本刊消息 “有了大病医疗救助,我们这些患重病的家庭负担真是轻多了。”剑南镇茂泉社区居民廖昌菊自2010年患上尿毒症后,每周都得去医院透析三次,每年仅自费费用就高达2万余元。由于家境贫寒,无法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她向社区申请了医疗救助,仅今年最多就可申领救助金12000元。廖昌菊告诉记者,是民政医疗救助帮她渡过了难关,她和家人打心眼儿里感谢政府办的惠民实事。

  我市把加大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纳入2014年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通过积极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及社会慈善等多方资源,充分发挥“一站式”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增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综合效能,有力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今年我市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后,救助病种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20种疾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重特大疾病患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给予门诊救助,全年个人门诊救助金最高可达2000元。同时,此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取消了起付线,提高了封顶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比例限额分段救助。

  其中,救助对象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剔除各类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费用、医疗单位按规定已减免的费用,以及社会捐赠资金和政策规定不纳入救助的药品自付费用后,个人负担超过500元的,可申请医疗救助。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我市大病医疗救助比例达62%,“三无”人员救助比例高达65%,根据救助比例,我市特殊困难人员重特大疾病救助金年累计可达8000元,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年累计救助金可达1.5万元。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我市共救助大病患者1199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96.62万元,其中救助城镇大病患者465人次,发放救助金191.42万元;救助农村大病患者734人次,发放救助金1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