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危房除隐患 心系群众保安全
作者:王勇 文/图     来源:     日期:2018-11-02    


  本刊消息  4月2日上午,位于桂园路39号的原人武部办公房开始进行拆除,桂园路附近的住户终于放下了心。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万见到现场指导危房拆除工作,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当天早上7点过,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国资局、住建局、公安局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早已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上午9时,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现场两台专业拆除机械开始对危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为了避免灰尘过大,现场待命的洒水车进行了消尘处理。据介绍,此次拆除工作预计4天完成,之后将进行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大概需要3天,预计整个工作将持续7天。

  住在桂园路31号的居民何元芳告诉记者,以前每天都要从危房处经过,随时担心墙上的瓷砖或其他建筑物落下来,如今市政府对危房进行拆除,真是解决了桂园路附近住户的“心头之患”。

  目前,我市还存在部分危房,已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危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市级相关部门、镇乡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全市所有危房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立即制定排危处置方案、启动排危处置工作,确保在2014年5月1日前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由房屋所有人及时排危。未采取有效排危措施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相应民事或行政责任;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业主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已安全拆除原市人社局退休职工活动室、东方轮胎厂1号-4号职工宿舍。

  在此,相关部门希望危房所有人切实履行危房排危的法定责任,积极主动做好排危工作,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市级相关部门、镇乡将配合危房所有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