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四川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三)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3-27    

  实施再生育全程技术服务,全力提供技术支撑

  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且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开展孕前、孕期、分娩全程技术服务,即提供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心理咨询、优生指导、生育评估、影响生育力疾病治疗、孕期保健、分娩、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等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高龄夫妇,按照高危妊娠监测标准进行管理。

  免费为农村符合政策有再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妇提供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免费为符合政策、一方为农村户口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城市“单独”夫妇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费用由社保基金统筹支付。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仍是我省的基本省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是确保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长期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在目标方向上,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启动实施后,将及时出台《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对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还将完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机制。在基本思路上,坚持“四化”驱动的发展路径。生育政策公平化,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新的起点,积极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逐步实现生育政策城乡、区域趋同;全员人口信息化,把计划生育信息化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和优先支持项目,建立起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公共服务均等化,借力计生卫生机构改革,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行业管理法治化,按照依法治省要求,努力提高我省计划生育法治水平,2014年,把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作为推进行业管理法治化的重点。在工作举措上,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继续完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挂钩的政策协调机制,不断扩大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覆盖面。2014年,将重点实施好5项计划生育民生工程:落实好省政府2013年出台的两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新政,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具体困难;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证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证服务;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拓展地震灾区再生育服务,帮助符合政策的夫妻实现再生育一个健康孩子的愿望;组织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和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免费救治,不断扩大“微笑行动”成果。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供稿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