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采集指纹信息 不另收费用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4-02-17
本刊消息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经过前期准备工作,我市自今年1月23日已开始执行这一政策,居民办理身份证时需要进行指纹采集,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毕业在即,家住清平镇幸福家园的大学生王丽将户籍迁回了绵竹,同时身份证也需要重新办理。2月13日,王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证时被告知需录入指纹。进行身份信息审核后,她按照指纹录入器的提示开始进行指纹采集,依次将左手和右手大拇指放到上面,每个手指需要采集3次,每次大约需要3秒钟,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一分钟。 据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陈阳明介绍,指纹信息是以数码的形式进行记载,无法还原为指纹的图形,具有可靠的保密性。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两枚指纹信息,仅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原则上左、右手各一枚。如双手残疾或无指纹,公安机关将在身份证芯片上录入一组残疾人专用代码。身份证加入指纹信息后,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利于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用证单位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为公民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据了解,新的指纹身份证与原来的二代身份证在外观上没有区别。原来的二代身份证也有芯片,记录着公民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等信息,而指纹身份证则增加了公民指纹信息,有效地保证了居民身份证的唯一性。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相关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登记指纹信息不额外收取费用。对首次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因证件遗失或证件损坏补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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