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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九不准”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01-03
本刊消息 2013年12月30日下午,市人民医院召开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严格执行“九不准”廉洁教育大会,以切实加强医院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意识。 会议传达了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全国、四川省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上“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的会议精神。据了解,“九不准”是指: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会议要求,医院全体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彰显先进性,不忘宗旨,带头自觉遵守“九不准”。并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领导班子要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实绩优、作风优,让百姓满意、职工满意;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推进廉政工作新作为。会议强调,要努力营造风气纯正、行为规范、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廉政文化氛围,努力造就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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